湖北学生如何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
新生须准备的材料包括:
1、 准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2、 《2013届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》一份;
3、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。(1)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。印证材料:特困证或保证复印件(出示原件核对);(2)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印证材料: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;(3)遭受天灾人祸,造成重大损失,无力负担学生费用,印证材料: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;(4)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印证材料: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(出示原件核对)(5)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,印证材料: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(出示原件核对);(7)老、少、边、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。印证材料: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诉详细材料;
4、 学生和家长(或其它法定监护人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户口本(或由本乡镇/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5、 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》(上交一份,自己和联系人可复印一份留存),联系一位愿意作为自己“贷款联系人”的亲戚朋友或老师(注意:系统中是必填项目,不能是自己和父母),按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》要求填写完整,填写时请实事求是填写,县级资助中心会进行抽查,如填写虚假信息会导致贷款审批不能通过(空白表格可自行从网上下载,也可以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领取,填写要求可提前咨询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,上交一份,自己和联系人可复印一份留存)。
提示: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、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》及从系统中导出的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上面所需加盖公章可以把所有材料准备好后一起到相关单位(一般为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及乡镇或街道办事处)盖章,以免重复往返盖章。
以上《申请指南》为原则性内容,各地在具体办理中操作程序上会稍有不同,具体办理见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。申贷学生可以随时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电话95593咨询(收取市话费)或登录“湖北省学生资助网”或“国家开发银行”网站了解有关政策。如学生、家长对当地贷款办理有意见,可及时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。